关于知识产权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我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经公开招标,知识产权代理相关事务将委托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办理,课题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申请事务。有关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发明人须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填报《福州大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表》(附件1),发明人在相应位置栏签字,经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发送申报表及申请文件(附件2)Word版至kjcwzh@fzu.edu.cn。邮件主题须用“学院/单位+第一发明人+知识产权名称”格式。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只需填报提交《福州大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表》纸质件。 2、有共同申请单位须附合作证明,依托横向项目须经科技开发部审核并在《福州大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栏签字盖章;依托纵向项目须提供知识产权共享约定条款的纵向项目任务书。 二、受理程序 申请材料经初审后,对可提交申请的项目由代理机构向第一发明人发送缴费通知(有共同合作申请单位,需确认合作单位是否满足费减条件),发明人办理转账业务时务必备注该件专利的备案号,待代理机构确认汇款后予以受理。费用包含代理服务费及官费两部分。代理服务费如下:发明专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1200元、软件著作权登记500元、集成电路布图100元(上述各类费用为协议价,执行期从2023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8日)。官费指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收取的费用,如专利申请费、登年印费等。专利授权后为避免专利失效,发明人应根据国家规定按时缴纳年费,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缴纳年费。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每周一、三、五,寒暑假期间受理日为每周三 地点:行政北楼东319 四、咨询联系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电话:22865521
附件1 福州大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表 附件2 申请文件(格式)
科技处 2023年10月18日 专利年费查询及缴费方式
发明人应根据国家规定在每年申请日之前按时缴纳年度,以免专利失效,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缴纳年费。年费查询及缴费流程如下: 1.费用查询途径及方法 (1)网络查询 缴费人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www.cnipa.gov.cn,点击“政务服务平台”,选择“专利检索查询”,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查询入口或公众查询入口进入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应缴费用和已缴费用情况。 (2)电话查询 电话查询时应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中国国家申请:010—62356655;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010—62088476;PCT 国际申请国家阶段:010—62088300 (3)现场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及各地方代办处设有费用查询服务台,可为缴费人在缴费当天现场查询应缴费用种类、金额和缴费期限,查询时应现场填写或提前准备缴费清单。 2.缴费方式 (1)委托代理机构缴费。发明人收到代理机构发送的年费缴费单后即可办理。 (2)网上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 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网上缴费的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3)银行/邮局汇款转账 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为保证缴费人能够及时获取电子票据,银行或邮局汇款后,应通过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 提供电子邮箱及手机号信息。费用不得直接邮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其他部门或者审查员个人。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补充缴费信息,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如下:登录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发送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暂时存入专利收费账户(以下简称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帐号:711171018260016603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代替地址邮编) 专利费用管理处电子邮箱 shoufeichu@cnip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