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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典赞 2020科普中国”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典赞·2020科普中国”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办普〔2020〕10号)转发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项目

本次我省宣传推选工作包含年度科普人物和年度科普作品两个项目。年度科普人物分为基层科普人物、科研科普人物、科普特别人物等三类,年度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图文、科普影音视频、科普展览展品等三类。

二、基本推选条件

(一)年度科普人物基本推选条件

年度科普人物分为基层科普人物、科研科普人物、科普特别人物等三类,各类分别约占三分之一。

基层科普人物:

1.热爱科普事业,长期在一线从事具体科普工作的人员,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普中国信息员、农技推广员、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工作人员等。

2.具有较强的科技传播、推广、示范和组织能力,业务素质好,坚持创新,特色突出。

3.带头开展和组织科普活动,受众面广,深受公众欢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科研科普人物:

1. 热爱科普事业,长期从事科普工作的科研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报告的老科学家,在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中做出突出贡献。

2.能够将科研成果通过科普手段广泛传播,开发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科普作品,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3.科普受众面大,社会效益显著。

科普特别人物:

热爱科普事业,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普工作者。例如,在今年脱贫攻坚任务中通过开展科普扶贫、扶智成效显著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中通过开展应急科普成效显著的。

二)年度科普作品基本推选条件

年度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图文、科普影音视频、科普展览展品等三类,各类分别约占三分之一。

科普图书图文:

1.2018年1月-2020年8月期间,在国内首次公开出版或发布的原创中文类科普图书图文。

2.套书需在全部完成出版后整套参评;丛书可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单册图书参评。科普图文字数不限、制作精良,成系列图文优先,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量高、影响力大。

3.参评的科普图书要达到国家合格品标准,具有较好的发行量和受众面。

科普影音视频:

1.2018年1月-2020年8月期间在国内影院、电视台、广播、网络平台等首次公开播映或正式发布的原创中文类科普影视、音频和视频。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科普影视包括纪录片、教育片、动画片、科幻片等,符合国家有关影视播出、放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规定。

3.科普音视频主要是面向广播渠道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公开发表的音视频精品资源,成系列的科普音视频优先,作品要制作精良,具有广泛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科普展览展品:

1.2018年1月-2020年8月期间举办的科普展览和展出展品。

2.要为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围绕科学现象、原理、技术应用等设计的展览和展品。

3.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能够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能够形象展示科学现象和原理。

三、申报要求

1. 每个学院、单位科普人物最多可推选1人,科普作品最多可推选1个,科普人物和科普作品推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学校科普人物和科普作品将各遴选1名上报。

2. 2020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电子版材料发送kycchenhm@126.com。

2020年10月14日前将纸质《“典赞·2020科普中国”推荐函》(一式1份、单位需盖章)、《推荐表》(一式2份)、参评的科普图书3套作品样本报送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典赞·2020科普中国”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含推荐函、推荐表)

联系人:陈慧敏,电话:22865529

福州大学科协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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