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现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榕科〔2020〕26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认真阅读,及时组织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力,能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是我市同行业实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企业牵头申报的,应是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技术带头人。
3.基本具备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实验、分析、测试手段。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5.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创新意识。
6.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行业前沿技术动态信息,企业研发的技术和产品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适应市场需求。
二、申报领域
2020年度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围绕“数字福州”、“海上福州”、“平台福州”建设,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特色,发挥优势、补齐短板,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空间信息、海洋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我市发展建设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慧气象、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水环境治理、智能建筑等满足民生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领域产业。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好各项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周三)17:30之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完成在线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含附件、《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盖学院章送至行政北楼东31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ingwang@fzu.edu.cn。延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2865529
附件1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榕科〔2020〕265号)
附件2 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