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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典赞·2020福建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4日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指示精神,选树科学传播典范,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省科协组织开展“典赞·2020福建科普”项目征集工作,遴选2020年度具有科学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十佳科学传播人物”“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十佳学会”。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典赞·2020福建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请积极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项目

(一)十佳科学传播人物

1.推荐对象。福建省内的科学传播专家和科普作者。

2.推荐条件。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创作传播、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创新科学传播表达形式;传播的内容科学权威,贴近大众需求,通俗易懂;被社会媒体普遍关注,传播渠道和覆盖人群广泛,影响力较大。

3.推荐渠道。各学院、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高校推荐指标1名

(二)十佳科普教育基地

1.推荐对象。福建省内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省科协网站科普教育基地专题页面查询http://fjkx.org/kpjyjd/index.html)。

2.推荐条件。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科普活动档案齐全;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公众开放科普展示厅、活动场馆以及设施设备等,开放天数达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综合运用科普宣传挂图、录像片、宣传册、网站(页)、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采用讲座、培训、竞赛、表演、游戏、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社会的公认。

3.推荐渠道。高校按照归属管理进行推荐。每个学院、单位最多推荐1个基地,高校推荐指标1个。

(三)科普工作十佳学会

1.推荐对象。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2.推荐条件。学会科普组织建设完善,设有专门科普机构或科普工作人员;科普工作纳入学会工作重点,建立有效的科普工作机制,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科普工作;认真开展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科普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行业和学科资源,发挥组织人才优势,以咨询、讲座、游戏、故事、视频、图文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邀请权威科学专家共同开展线下科普活动及互联网移动端等线上科普活动,成效显著;能够积极响应省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主动开展科普活动。

3.推荐渠道。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自荐。

、推荐要求

(一)材料填报

1.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推荐对象、条件、渠道,在规定名额内进行推荐,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所有材料一式2份)

十佳科学传播人物推荐表》的“推荐理由”、“被推荐人意见”必须填写完整。“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事先草拟好发电子版。其中1份推荐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盖学院公章,另外一份推荐表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栏”均由科技处负责盖福州大学公章。

《十佳科普教育基地推荐表》的“推荐理由”、“基地自荐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其中1份推荐表中“基地自荐意见”盖章为基地或者所属工作单位公章,另外一份“基地自荐意见”、“推荐单位意见”均由科技处负责盖福州大学公章。

2. 所有材料请在8月27日前报送进行遴选评议,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福州大学科技处东312。

(二)注意事项

学院、单位在推荐中要注意挖掘长期致力于科学传播工作,在推动我省科普事业发展中成效显著的基地和个人,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先进典型。

被推荐基地和个人应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如出现违反上述行为或产生消极影响,省科协将撤销其推荐资格或要求退回证书。

联系人:陈慧敏(22865529)、邮箱:kycchenhm@126.com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典赞·2020福建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含推荐表)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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