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通知,我校有10个项目作为省高校自然基金青年重点项目获准立项。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获得上述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报送项目合同书,请相关教师认真填报《教育厅科技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立项清单(含项目编号)和项目合同书,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材料报送截止期:2017年1月5日; 报送地点: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科技处东315。 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合同书第一项“根据 闽教科[201 ] 号 的通知”时,填写“闽教科[2016]93号”。 2.填写合同书第五项“经费预算”时,其中“项目间接费”中的管理费按照教育厅资助经费的8%填写。“单位配套费”为5万元,“教育厅资助经费”为5万元。 3.合同书“附件”项中的“乙方”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要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科技处 周欣荣 22865525 附件: 附件1:2016年教育厅高校自然基金青年重点项目立项清单 附件2:教育厅科技项目合同书 校科技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