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政府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巡视和审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科技项目人员费使用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科技项目人员费使用的补充规定》 科技处 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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