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承担的各类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遵照国家及地方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承担的各类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2015年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具体清单点击附件1下载)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是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办理结题验收相关手续,以免影响2016年各类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类2015年到期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后报校科技处,除特别说明外,均需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三、各类科研项目办理结题验收相关手续时,校科技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已在附件1中各类项目清单中标出,项目负责人在结题验收中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 四、科研项目按下达部门划分,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办理结题验收的流程和要求各不相同,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国家科技部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请按科技部的要求,在科技部项目管理系统上提交相关材料,由科技部统一安排进行各项目的财务和项目验收。 2、国家教育部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分以下三种情况: (1)国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办理手续查阅附件2。 (2)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结题办理手续查阅附件3,该项目需要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结题相关手续,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题准备,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再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3)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项目结题以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国家教育部将单独发布通知。 3、福建省科技厅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分以下两种情况: (1)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办理手续请查阅附件4。 (2)除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福建省科技厅下达的其他各类项目办理结题手续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kjt.gov.cn/)提交相关验收材料(《科技项目经费总决算表》格式省科技厅有调整,请确认使用新版的表格),省科技厅审核验收材料后,再行办理后续
各学院、有关单位: 我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经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我校知识产权的申请代理相关事务将委托二者进行办理,请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办理相关事务。有关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如下: 1.发明人需认真填写《福州大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表》(校园网—科技处—资料下载—专利申请表),请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上交校专利办公室以便备案。有合作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须附相关合作证明材料(横向项目请找科技开发部确认并请领导在申报表上签字,纵向项目请附项目合同书)。 2.《福州大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表》纸质件上交后将电子版申报表和专利申请文件(参照校园网—科技处—资料下载—专利申请表—专利申请文件格式)及发明人的联系方式发邮件至kycclz@fzu.edu.cn,专利办公室收到后再将申请文件转发给专利代理机构,期间发明人须配合代理人撰写申请材料。 3.受理通知书到达时,由专利办公室将受理通知书及《福州大学内部转帐审批表》转交发明人,发明人须填写《福州大学内部转帐审批表》及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至计财处办理转帐,转完后请将转帐审批表的第二联交到专利办公室。发明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及时将代理费内转至校专利基金帐户,由校专利办公室统一转至代理机构并冲帐。有合作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除代理费外,申请费和实审费由课题组自行承担。发明人不及时将代理费内转至校专利基金帐户将影响下一个专利的申请进度。 4.申请过程的其它手续均由代理人与专利办公室完成。 5.代理费用如下:发明专利950元、实用新型专利450元、软件登记200元、集成电路布图100元(集成电路布图官费由课题组承担)。(申请日4月1日后按此价格实行) 校专利基金帐户:0380003813 元创代理人:蔡学俊 联系电话:83270420 13906900133 君诚代理人:黄志霖 联系电话:87626220 13696876366 联系人:陈丽贞 联系电话:22865529 校科技处 2016年4月1日
结题验收手续。 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参照福建省省科技厅科研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材料报校科技处审查后再进行会议验收。 5、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时需填报《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表(2015)》(表格可点击附件5下载),相关结题办理流程可以查阅上述验收表上的相关说明。 6、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分以下两种情况: (1)福建省教育厅一般项目、重点项目、JK类项目、产学研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办理手续请查阅附件6,该项目需要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办理结题相关手续,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题准备,待省教育厅6月1日开放项目管理系统后再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2)福建省教育厅平台项目结题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校科技处经办人。 7、福州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时需填报《福州市科技局项目验收资料》(表格可点击附件7下载)后再进行会议验收。 8、校内各类科研项目(含校科技发展基金、校基金)结题时分别填报相应的工作总结表格(表格格式查阅附件8)后打印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校科技处。 9、我校承担的合作科研项目(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主持的科研项目)结题时,可将主持单位的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校科技处备案作为合作项目结题的依据。 10、除上述各类科研项目外,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可遵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或咨询校科技处相应项目经办人。 附件: 1、福州大学纵向理工类2015年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国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3、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说明; 5、《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表》(2015); 6、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说明; 7、《福州市科技局项目验收资料》; 8、校内科研项目工作总结表格. 校科技处 2016年3月27日
关于我校知识产权代理的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