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站内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生物、医学实验室调查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封存登记清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各学院、各相关实验室: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请配合开展生物、医学实验室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封存登记清册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对全校开展摸底自查,对存在有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本次调查的生物、医学实验室包括以下三类: 1、普通生物实验室,包括微生物学实验室(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等)、病理学实验室、神经学实验室、胃肠学实验室等。 2、环境学实验室,主要指处理污水和水样品的实验室。 3、工业实验室,包括疫苗生产参加的实验室、可能会应用脊灰野病毒来监测杀毒产品效果或座位参考对照的消杀产品或滤器生产的厂家实验室等。 调查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联系信息、实验室种类、人力资源情况、保存能力和分离能力情况、基本生物安全情况等。 2、脊灰野病毒封存情况,包括是否保存脊灰野病毒、感染性材料或潜在感染性材料,以及各种材料的数量和类型。 有关单位存在上述三类生物、医学实验室之一的、无论该实验室是否保存有脊灰病毒或潜在感染物质,均应按要求填写《生物、医学实验室登记暨脊髓灰质病毒封存登记表》、《生物、医学实验室登记汇总表》,请于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qbj@fzu.edu.cn。 联系人:阙璧君 电话:87893109 表格下载:科技处——资料下载——福建省卫生厅——《生物、医学实验室登记暨脊髓灰质病毒封存登记表》、《生物、医学实验室登记汇总表》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08年1月10日 

科研简介 关于我们 业务联系

版权所有© 福州大学科技处. 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