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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我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我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评价相关事宜请咨询省科技厅相关人员。 校科技处 2014年9月10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我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科成函〔2014]14号 省经信委,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精神,近期将开展我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经研究,确认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我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试点机构将按照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在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指导下,先期对我省高校产学合作重大项目中的高新技术与工业领域(电子信息类)、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试行评价,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对其他各类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请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联系方式: 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罗雪英 0591-87821322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李蕾 0591-8786252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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