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1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的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科技类,含:一般项目、JK类项目、产学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有录用通知的不行),或至少获得一件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
3、此次采取纸质与电子相结合的方式结题。
纸质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论文复印件两项内容(结题材料按上述两项内容从上到下的顺序放置且订好)。其中,论文复印件只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不要全文,项目号请用记号笔重点画出)。财务决算表需校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材料需经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由学院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章,决算表经财务处盖章、财务主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科技处。
电子材料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word格式)和佐证材料(PDF格式)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大小不超过3M。佐证材料包括:财务决算表的盖章扫描件和论文扫描件,请将这两项内容放在一个PDF文档中提交。其中,论文扫描件只要提供一篇符合结题要求(第一作者、署项目资助号、正式发表)的论文即可,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不要全文)。
(注:电子结题报告中“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栏内需要将院所意见填上,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但不需要签字和盖章)
财务决算表说明:教育厅拨款,即财务编号以8开头的科研项目,需要做决算(校内配套经费不用办理财务决算),财务对外办理结题的时间是周一、三、五上午,具体准备材料见财务处指南《科研项目结题业务办事指南》。)
二、结题材料提交
1、电子结题材料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中包含对应项目的结题报告(word)与佐证材料(PDF),分别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或佐证材料”格式命名,由学院汇总后,与学院的结题项目汇总表(Excel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一起,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注意:佐证材料需要包含决算表的盖章扫描件)
2、纸质结题材料按每个项目一份,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论文复印件(项目号用记号笔重点画出)按顺序订好,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处。
3、纸质结题材料由各有关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0月28日(周四)下午5:00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需要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结题项目纸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
三、本次结题各类项目校科技处联系人 校计财处联系人
樊老师 电话:22865085 黄枝 电话:22865293
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房间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应结题项目清单
2、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含结题汇总表和结题报告书)
校科技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