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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18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登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631.htm查询)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2、本项目实行在线申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进行相关材料填写(曾经主持过或在线申报过国家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可用原有的账号与密码登陆系统;尚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尽快与本单位科研秘书沟通账号注册相关事宜)。

3、项目申请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一式一份(含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校科技处。

4、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5、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6、因项目申报时间属非集中申报期,请申请人务必在我校项目申报截止前发送相关申报人联系方式及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156672390@qq.com以便及时跟踪了解申报项目情况。

7、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Email:156672390@qq.com

科技处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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