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登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81373.htm查询)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
2、本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共同申报。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发送至邮箱:mobility@ sinogermanscience.org.cn,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必须为PDF格式文件(通过WORD格式转换),全部申请材料大小不得超过15MB,并以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见申报指南中的附件5)中规定的形式命名。
同时还需打印4份纸质申请书及其附件(其中1份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留科技处存档,另外3份寄给中德科学中心),经中德双方申请人签字(德方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并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德科学中心(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中德科学中心收,邮编:100085)
3、本轮征集获批的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具体为2022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
4、本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5、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1)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3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或者曾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此外,中方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
(2)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DFG项目的资格;德方申请人所在机构为盈利机构、政府运营机构或者不允许立即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不具有申请资格。
(3)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中德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6、因项目申报时间在非集中接收期,故请申请人务必在我校项目申报截止前发送相关申报人联系方式及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156672390@qq.com,以便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情况。
7、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Email:156672390@qq.com
科技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