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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典赞·2021福建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09日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选树科学传播典范,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省科协组织开展“典赞·2021福建科普”项目征集工作,遴选2021年度具有科学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十佳科学传播人物”“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典赞·2021福建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请积极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项目

(一)十佳科学传播人物

1.推荐对象。福建省内的科学传播专家和科普作者。

2.推荐条件。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创作传播、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创新科学传播表达形式;传播的内容科学权威,贴近大众需求,通俗易懂;被社会媒体普遍关注,传播渠道和覆盖人群广泛,影响力较大。

3.推荐渠道。各学院、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高校推荐指标1名。

(二)十佳科普教育基地

1.推荐对象。福建省内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省科协网站科普教育基地专题页面查询http://fjkx.org/kpjyjd/index.html);入选“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科普教育基地。

2.推荐条件。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科普活动档案齐全;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公众开放科普展示厅、活动场馆以及设施设备等,开放天数达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综合运用科普宣传挂图、录像片、宣传册、网站(页)、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采用讲座、培训、竞赛、表演、游戏、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社会的公认。

3.推荐渠道。高校按照归属管理进行推荐。每个学院、单位最多推荐1个基地,高校推荐指标1个。

、推荐要求

(一)材料填报

1.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推荐对象、条件、渠道,在规定名额内进行推荐,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所有材料一式2份)。

《十佳科学传播人物推荐表》的“推荐理由”、“被推荐人意见”必须填写完整。“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事先草拟好发电子版。其中1份推荐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盖学院公章,另外一份推荐表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栏”均由科技处负责盖福州大学公章。

《十佳科普教育基地推荐表》的“推荐理由”、“基地自荐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其中1份推荐表中“基地自荐意见”盖章为基地或者所属工作单位公章,另外一份“基地自荐意见”、“推荐单位意见”均由科技处负责盖福州大学公章。

2. 电子材料于8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箱kycchenhm@126.com,纸质材料请在8月16日前报送,以期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评议,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福州大学科技处东312。

(二)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推荐中要注意挖掘长期致力于科学传播工作,在推动我省科普事业发展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普、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先进典型。

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应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如出现违反上述行为或产生消极影响的,省科协将撤销其推荐资格或要求退回证书。

联系人:陈慧敏(22865529)、邮箱:kycchenhm@126.com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典赞·2021福建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含推荐表)(链接见校内网)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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