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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专利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4日

各有关发明人:

202211日起,授权的专利年费由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缴纳维护。现将专利年费缴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各发明人于每年申请日前及时缴纳年费以免逾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缴费视为放弃专利权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专利已放弃者无需缴纳。

二、专利费用查询

网络查询。缴费人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点击“专利检索与查询”进入到“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或中国专利事务信息查询”查询应缴费用和已缴费用情况。网址:http://cpquery.sipo.gov.cn

 三、缴费方式

(一)委托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代缴年费。根据代理机构的提供的缴费通知单办理转账业务,务必备注专利号,代办费10/件。

(二)网上缴费。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sipo.gov.cn/,通过“登录对外服务”的“网上缴费”栏目缴费。 建议首选网上缴费方式缴费。专利电子申请网上缴费系统能自动校验专利号并查询应缴费用金额,所缴费用当天即可入账。专利网上缴费系统还支持“公务卡”(信用卡)支付,大专院校和事业单位的专利费用可以用经办人员的专利电子申请账号通过公务卡为本单位缴纳专利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简化了专利电子申请账户手续,只要在网上正确填写用户相关信息即可立即开通账号。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591-83276607,87810662

(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网上缴费有困难的用户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费。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户名: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账号:117010100100514591。转款附言栏请备注手机号码。缴费人应在汇款当天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网站(http://fee.sipo.gov.cn)提交专利缴费信息(专利号、费用种类、金额等)。该网站还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供用户提交缴费信息(网站上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咨询电话:0591-83276607,传真0591-83275607)。

四、缴费注意事项

1、正确填写缴费信息缴费时应填写正确的申请(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种类和金额。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10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10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9910xxxx.2 或者9910xxxx213位申请号可写成200510xxxxxx.1 或者200510xxxxx1

2、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22865521,联系人:王老师。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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