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闽教办科〔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现将几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我校申报项目由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1.提名号获取
项目申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址: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请于4月15日以后联系科技处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
2.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3.提名公示
项目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通过书面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
公示内容于5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kjccgk@fzu.edu.cn,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提名工作手册。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于5月13日前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于5月18日前报送科技处。
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专用项目应于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按照保密规定填写纸质提名书并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完成公示,并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提名材料(含学校公函、光盘等)通过机要渠道或专人送达教育厅。
以上材料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2865521,地点:行政北楼东319
附件:
1.闽教办科〔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6.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7.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