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请各学院、单位认真阅读,根据申报条件组织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个人或团队奖项各不超过1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取得的突出成绩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申报候选人应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2. 请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等,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单位。为便于我校及省科协遴选工作,请务必先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包括《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原件6份+4份(复印件)(依托单位意见与提名单位意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事先草拟好)、《全国创新争先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人事和纪检部门签章)原件3份、签章后的《保密审查意见表》1份、附件证明材料2份(与申报材料并装成册)、《学院提名情况报告》1份、公示材料1份(内容包括:提名工作组织情况、提名过程、提名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提名意见等)。省科协评审入选后再凭推荐码提交提名单位。
3.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18日上午11:00。电子材料报送邮箱:kycchenhm@126.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
联系人:陈慧敏(22865529)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含表格)
福州大学科协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