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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根据通知中的申报条件组织落实。全校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指标1个,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具体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 截止到2022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5. 近三年参与省级科普讲座原则上不少于 20 场。

二、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1000字以内),推荐材料一式7份。请在2023126日上午11: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kycchenhm@126.com,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

联系人:陈慧敏(22865529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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