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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等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不同批(次)首台(套)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装备优化完善和迭代升级,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五、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注意:填报时,用户单位或研制单位为福州大学相关单位的,写福州大学。)

六、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方法可查阅《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详见外网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七、提交材料要求。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由科研秘书汇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附件1中的附件“推荐项目清单”汇总纸质版1(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附件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纸质版4(其中1份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其余3份空着)、附件3“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纸质版4(其中1份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其余3份空着)于202412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行政北楼东314

(二)电子版:将附件1中的附件“推荐项目清单”(Word 文字版)、附件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Word 文字版)、附件3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Word 文字版)于202412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1294680224@qq.com。(注意:电子版每个项目总的文件(Word版本+其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大小不超过30M,请预先测算。)

八、校科技处联系人

李朝 电话: 22865525 Email1294680224@qq.com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4房间


科技处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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