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全国高校科技统计已开始,为了更科学、准确的做好今年科研机构统计工作,及时向教育部报送我校2023年度科研机构科技工作情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待,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并严格审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对象为我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研究机构,具体清单可参考《2023年科技机构基地群参考清单》(附件一)。注意:当年未开展科技活动的机构不作统计,一个科研机构主体多个牌子的就高报,不必拆分,项目数、人、财、物都合并计算。如就高申报请务必注明其他未申报的平台。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填写统计报表《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电子版请按照(机构名+学院名称+填报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发送至邮箱31361720@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月3日前报校科技处,行政北楼东311室。
3.各表附有具体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请填报人务必仔细阅读后进行填报,统计表中的“学科分类”按《学科分类与代码》、“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22865523
附件1:2023年科技机构基地群参考清单.xls
附件2: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doc
附件3:《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xlsx
校科技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