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健全“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现围绕我市“十六条”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凝练形成了2024年度福州市科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并张榜发布,欢迎国内外优势科研团队挂帅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批共发布新一代光电、人工智能、云计算、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产品、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纺织化纤等8个行业领域,共计13个技术需求。
二、申报条件
本次技术需求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且与技术需求企业(发榜方)无关联关系。
2、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具有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无到期未验收项目。
三、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需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需求方和揭榜方具体的责任和义务、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本地与异地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2、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应按照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联合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不得与发改委、工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3、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提供承诺的“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应用。
4、鼓励福州市以外的揭榜方主要科研人员签约担任企业“科技副总”(资格条件参见《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五条措施》(榕委才[2022]9号));鼓励揭榜方团队有华侨、华人、留学回国人员、台湾人才参与。以上两类将优先支持立项。
5、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作为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福州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揭榜方应能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6、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科技重大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7、省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以省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财政资金将由省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拔省外科研单位。
8、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申报程序
1、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9日,请申请人务必在项目申报截止前完成申报(完成查重、学院推荐),学院科研秘书并及时将项目信息和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汇总后发送至校科技处联系邮箱。
2、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项目申报─申报指南─“正在申报指南”─选择“福州市科技重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所依托的科研平台条件、与企业技术需求相关的研究课题或论文、主要科研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签约担任企业“科技副总”的,另附“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与企业约定劳动报酬的证明材料、“科技副总”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等;揭榜方团队中有华侨、华人、留学回国人员、台湾人才参与的,另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3、参与揭榜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及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4、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答辩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实地核查情况和全市产业经济发展目标,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福州市科技局联络方式:
科技资源统筹与重大项目处
联系人: 林硕 陈舒婕
联系电话:83337610
校科技处联络方式:
联系人:黄枝 电话:22865525
邮箱:1028777365@qq.com
通知详见: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tzgg/202409/t20240929_4901043.htm
科技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