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建设“海上福州”战略提出30周年,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决定组织福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重点围绕水产种业和养殖业、现代海洋渔业、水产加工流通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材料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信息业等七大方向产业发展需求,经过需求征集、专家论证,凝练上述方向19项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对外张榜发布(附件1、2)。
二、揭榜条件
揭榜方为省内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技术需求提出企业(发榜单位)无关联关系。
2、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具有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无到期未验收项目。
3、鼓励上述机构的华人、华侨、留学回国人员、台湾人才以及外籍人才等参加揭榜,并给予优先支持。
三、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需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需求方和揭榜方具体的责任和义务、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本地与异地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2、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应按照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联合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不得与发改委、工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3、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提供承诺的“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应用。
4.本批立项数量不超过15项,其中补助100万和50万的立项分别不超过2项,补助30万的立项不超过11项。揭榜方案经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立项。财政资金分阶段投入,在任务书签订后拨付揭榜方资助总额度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揭榜方剩余资助额度;省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以省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财政资金将由省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拔省外科研单位。
5、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作为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福州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揭榜方应能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6、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科技重大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7、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需求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结束时间(即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12月30日。
四、揭榜申报程序
1、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各申报单位必须在11月20日前在系统完成项目查重及学院推荐流程。推荐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2、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申报单位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福州市科技重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附件2)─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等)。
3、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及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社农处
联系人: 翁婷 郭文涛
联系电话:83334935 83333531
校科技处联系人:黄枝
联系电话:22865525
科技处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