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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登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490.htm查询)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42日(星期二)

2、本项目实行在线申报。申请人须在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进行相关材料填写(尚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尽快与本单位科研秘书沟通账号注册相关事宜,科研秘书需要先与人事处联系,对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人事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汇总后提交科技处统一开通申报账号,申请人不要使用sinayahoohotmailoutlook的邮箱)。

3、项目申请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一份(含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校科技处。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1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4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1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6、因海外优青项目附件必须上传6个附件(附件材料均须在42前扫描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否则无法申报),分别为:

1)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需要提供正反面扫描且在有效期内);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含博士学历和学位两个证书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档上传,境外博士没有学历证书的可以上传博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相关的认证材料合并成一个文档上传);

3)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需有相关证明人员的签字或机构的盖章);

4)工作合同(意向性工作协议)(需要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法人章和依托单位公章,联系人:占昕 苏思文 电话:22865279);

5)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扫描上传,不得使用电子签名,注意落款日期不要忘记填);

6)依托单位推荐意见表【格式见附件1模版(特别提醒:表格中的“支持条件”栏内容由人事处统一填写,项目申请人不得修改),推荐意见表须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纸质版于325日(周二)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科技处,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至156672390@qq.com】。

7、请项目申请人注意时间节点并严格按附件3海外优青申请材料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会被基金委退回,请项目申请人务必重视。

8、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申请人尽早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并准备好依托单位推荐意见表

 

 

 

  

 

9、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欣荣  电话:22865085     Email156672390@qq.com

   人事处联系人:占 昕 苏思文  电话:22865279

                          科技处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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