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各学院审核推荐、天津大学审核、专家评审讨论,我校2025年度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共资助项目10项,资助总经费50万元,每个项目5万元。上述经费为校内经费,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未使用完的经费由学校收回不再返还。
科技处
2025年5月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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