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站内通知>>正文
福州大学关于下达2025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各学院审核推荐、天津大学审核、专家评审讨论,我校2025年度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共资助项目10项,资助总经费50万元,每个项目5万元。上述经费为校内经费,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未使用完的经费由学校收回不再返还。

科技处

2025年5月14号

科研简介 关于我们 业务联系

版权所有© 福州大学科技处. 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