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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现启动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科研攻关任务,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参见: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506/t20250616_6927894.htm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项目名称:面向多模态应用场景的大模型轻量化部署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指南代码:2025H0108)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00万元,项目实施期1年6个月。具体研发内容见附件。

(二)项目名称:基于安全增强型人工智能模型的网络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指南代码:2025H0109)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项目实施期1年6个月。具体研发内容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厦门市属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若有合作单位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资助经费分配和配套经费筹措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项目研发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六)项目研发内容(成果转化)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三份(含)以上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已签订的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合作中研发内容需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形式审查要求的必要材料)

(八)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九)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自行解决。(合作协议签定时需注意提及该条款)

(十)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按重点支持方向要求。

(十一)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十二)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项目补充材料。

三、申报数与申报流程

(一)本专项我校推荐限额2项。优先支持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每个学院最多申报2项(超过1项,请排序上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78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截止时间提交(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查重与系统学院推荐)。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意见、合作协议等)。

(二)纸质提交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7111600之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复印材料(一式5份,共5本)、学院申报汇总表一份(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交到行政北楼东314注意:申报材料中合作协议提交时盖章、签字、日期需完整否则无法通过形式审查

科技处联系人:黄枝,联系电话:22865525

科技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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