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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5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的通知 》(闽教便函〔2025〕87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积极组织申报。

一、注意事项:

(一)项目应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制约问题,突出围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和我省相关产业规划的重点支持方向,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注重培育我省优势科研力量,充分体现产业领域方向的先进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创新性、效益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研发内容不得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三)项目应有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研发投入及项目资助经费分配等。

(四)项目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低于300万。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高校在职科研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负责人。

(六)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我校限额1项,各学院限额推荐1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学院推荐函,说明需求难题分析凝练、项目遴选和现场调研核查情况,并承诺项目研究内容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不重复不雷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该学院章。

(二)《通知》附件1《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征集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分管领导签字1份;

(三)《通知》附件2《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介绍》栏目要求,逐项提供项目需求信息和有关佐证材料(字数不作限制,附件2需盖学院公章),每个项目一式5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7月15日17:00点交到行政北楼东314,电子WORD版和盖章PDF版一并报送至102877736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枝 22865525

科技处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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