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tzgg/202507/t20250724_5051868.htm转发给你们,其中我校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的有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支持闽东北(南平、宁德、莆田、平潭)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2025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3.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项目由其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其他应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若立项数未达到计划数,以实际立项数为准。
4.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市发改委、工信局、数据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5.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诚信管理。项目原则上不涉密,确有必要申报,应先行脱密处理。
6、本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下属子系统“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8:00。
7、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我校可申报8项,每个学院可申报1项,并于8月13日18:00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扫描版(分管领导签字、盖院章,见附件)发送至1028777365@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会后续通知学院科研秘书。本次申报请大家认真查看指南,相关附件尽早准备充分。
联系人:黄枝,联系电话:22865525/15606066095。
科技处
2025.7.25
附件
2025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5FZY01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动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做深做实我市与友好城市、签约院校、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推动惠台政策落实、深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本项目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支持我市与济南市、西安市、延安市、渭南市、阿拉善盟市、江门市等友好城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友好城市合作不断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迈进。
2.支持我市与“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与我市签约的高校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3.支持我市企业与港、澳、台开展科技合作项目。
4.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园区食品加工、海洋高新技术等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食品产业、海洋渔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与印尼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印尼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
5.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6.支持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2.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同一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高校院所推荐项目数不超过8项。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
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计划立项数30项,其中友好城市合作项目的立项数为10-15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五、联系咨询方式
1.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苏健文
联系电话:87114127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