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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末举办会议申请提前拨款资助办理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高端学术会议经费支持管理办法》(福大科〔2025〕13号)规定,会后根据举办实际情况最终核定会议级别与支持经费,但是考虑到会议负责人需要一定时间整理会议相关材料,而年末财务处要收回专项经费,因此对年末举办会议可申请提前拨款资助,并作出以下补充说明与规定:

一.年末举办会议的时间范围为每年11月、12月。申请提前拨款资助的时间在每年10月15-24日,如遇到特殊情形则另行通知。

二.由会议负责人所在学院、单位对需要申请提前拨款资助的会议统一出具申请承诺书。承诺书需要会议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以及学院盖章。申请承诺书内容如下:

1.本单位申请对科技处计划支持的年末高端学术会议(含会议名称、会议负责人、会议时间)进行提前拨款资助。

2.本单位会对科技处提前拨款资助的年末学术会议进行跟踪,并提供必要保障支持,确保资助会议能够如期保质举办,并按时将相关会议总结材料在科技处存档。

3.本单位承诺督促会议负责人将资助经费如期用于本次申请资助的会议,并全部使用完毕。

4.若申请提前拨款资助的会议不能如期保质举办或者存在资助经费结余,则同意科技处取消或减少下一年度对于本单位会议支持等相关追责措施。

三、申请承诺书(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会议合约书将在会议总结材料存档、会议定级盖章后退还会议负责人,用于财务报账使用。

联系人:陈慧敏,22865529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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