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承担的各类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遵照国家及地方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承担的各类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2025年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是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办理结题验收相关手续,以免影响2026年各类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类2025年到期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校科技处。同时,各学院需填写“2025年结题汇总表”(附件2),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填报人(科研秘书)签字。除特别说明外,所有纸质材料(结题材料和结题汇总表)均需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5:00前提交校科技处。
三、科研项目按学院划分,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办理结题验收的流程和要求各不相同,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参照福建省省科技厅科研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材料报校科技处审查后再进行会议验收。
2.校内各类科研项目(校人才基金)结题时需填报“校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3),打印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校科技处。
3.我校承担的合作科研项目(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主持的科研项目)结题时,可将主持单位的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校科技处备案作为合作项目结题的依据。
4.我校承担的校外各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时,需项目下达单位提供一份项目结题证明,报送校科技处备案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5.除上述各类科研项目外,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可遵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或咨询校科技处。
6.需填写财务决算表的结题项目,财务对外办理结题的时间是周一、三、五上午,具体准备材料见财务处指南《科研项目结题业务办事指南》,联系电话22865293,22866140。
7.需要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向项目资助单位申请延期,获得项目资助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如实填写在附件2“结题汇总表中”。
校科技处联系人:
李朝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4
附件:
1、福州大学纵向理工类2025年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2025年结题汇总表
3、校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