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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4日

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2021年福建省科协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要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严格把好候选人的政治关、经济关和品行关。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被推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中国科学家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省级科协的推选范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选程序

各单位在推选时应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按照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要求填报。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荐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三、推选名额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88名。对各单位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四、推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2月2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书面推选材料包括: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一式16份;

3.同行专家评议表;

4.福建省科协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人选简介1份(500字以内);

5.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6.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7.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把与以上材料一致的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钟慧,电话:22865521,邮箱:kjccgk@fzu.edu.cn。

附件: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3.福建省科协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人选简介(参考样本)

科技处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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