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闽教科〔2023〕19号文,为做好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每个学院限报1项。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治理、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育教学变革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每个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4. 此项目结题需要项目负责人至少在CN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且论文要求署项目资助号),或至少获得1项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
三、项目管理
(一)坚持质量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明确经费支持。我校对推荐并立项的一般项目等给予资助5000元经费。省级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科研平台、团队、项目等立项工作的参考因素。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申请书中“七、经费预算”栏中一般项目总投资为0.5万元,“1、项目直接费”中填0.5万元,“2、项目间接费”中只能填0;重点项目预算安排请按实际申请金额参照附件4格式填写。
3.申请书中“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请各单位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十一、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及经费承诺”一栏已经填好,不用修改,此栏的签字、盖章处留空。
5. 申请者为初级职称的,需要填写“九、推荐人意见”一栏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
五、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限项申报,并且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秘书汇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5份;
2.《2023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已排序)》(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经学院分管科研的领导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Excel版和已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
3.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说明(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专家组名单请画表格)、公示情况等;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ord版)。
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日(周四)下午5: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校科技处联系人
黄枝 电话:22865525
邮箱:1028777365@qq.com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4房间
科技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