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3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或至少获得一件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
财务决算表说明:2023年结题项目需做财务决算(在结题报告书中有财务决算表),财务对外办理结题的时间是周一、三、五上午,具体准备材料见财务处指南《科研项目结题业务办事指南》,电话22865293。
材料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PDF盖章扫描,附件2)和佐证材料(PDF格式)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大小不超过3M。佐证材料:论文扫描件或相关专利证书,请将有关材料放在在一个PDF文档中提交。其中,论文扫描件只要提供一篇符合结题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项目资助号)的论文即可,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不要全文)。
(注:电子结题报告书中“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栏内需要将院所意见填上,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并签字和盖章; 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与学校意见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找科技处盖章)
二、结题材料提交
电子结题材料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中包含对应项目的结题报告(PDF盖章扫描版)与佐证材料(PDF),分别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或佐证材料”格式命名,由学院汇总后,与学院的结题项目汇总表(Excel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一起,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注意:2023年的结题报告书需盖章,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0月31日下午17点前将结题报告收齐交到行政北楼东314,科技处将在11月2日将盖好章的结题报告书返回给学院,请科研秘书务必注意先审核下交结题报告书的项目是否已具备结题条件)。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电子结题材料由各有关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11月6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邮箱1028777365@qq.com。
三、本次结题各类项目校科技处联系人 校计财处联系人
黄枝老师 电话:22865525 蔡老师 电话:22865293
校科技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