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新函〔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必须依托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检测平台开展协同创新。
2.不支持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尚未验收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
3.平台项目合作双方负责人不得有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与外单位相关联合资金的除外)或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同一个平台项目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限报1项,严禁多头、重复申报。
5.各学院、各单位仅可推荐1项(牵头或合作)。
6、请各学院、各单位于7月6之前将申请材料(含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合作协议、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认定文件等,合作单位为企业还需提供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电子版发到wuyan@fz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后续通知。
联系人:吴燕 0591-22865524
科技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