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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资〔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县域重点产业的项目必须依托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用数学中心和野外观测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依托的平台要符合附件中《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2023)》的领域。已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平台,不能申报。全校只有1个推荐名额。

2.申报重点领域的项目不要求依托科研平台,如有依托第1点提到的平台需备注平台名称,优先推荐依托平台申报的项目。

3.种业创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纺织鞋服产业三个领域,我校各有1个推荐名额。申报氢能产业领域,需要福建省能化集团推荐意见,没有推荐函不能申报。

4.申报重点领域的项目可以申报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3个类型中任意1个,没有进行详细代码分类。

5.县域重点产业项目、种业创新产业领域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项目、纺织鞋服产业项目,各学院、各单位只能推荐1项。

6.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728日,请各学院、各单位在此之前完成推荐工作,超过时间不能提交申请书。

7.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后续通知。

联系人:吴燕 0591-22865524


科技处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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