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成果评审要求 理论成果以系列论文、论著为主,不以单篇论文申报评审,其核心代表作应是国内立项 或国内自选完成的科研成果。论文以近年发表为主,并已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引用或者应用。所列论文在以往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中未使用过; 理论成果的完成人应按对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做出的贡献大小依序排列,且是8篇代表性论文的作者; 评审材料包括要参加评审的系列论文复印件一份和《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3份及推荐5位省外同行专家名单; 评审材料备齐后送科技处审核,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填写《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5份上交校科技处,盖章后同评审函及评审论文一起由课题组寄专家评审;评审论文一起由课题组寄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意见回来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其中一位专家综合各位意见,形成评审意见; 填写《科技项目评审意见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以上表格见校园网——科技处——下载中心——科技成果。
(二)应用类成果评审要求 应用性成果应于两年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工程验收应2年以上主要工作在国内完成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或重要的技术证明材料如技术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发表论文等在以往获奖项目中曾经使用过的均不能重复申报; 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成果的主要科学发现点、技术发明点或科技创新点做出贡献并有支持完成人贡献的证明材料; 评审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一式3份、评审大纲、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其他附件(专利、论文、标准等)具体要求详见校园网——科技处——下载中心——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要求,推荐5位省内外同行专家; 评审材料备齐后送科技处审核,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教育厅批复后课题组准备评审材料通知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 评审会后课题组填写《科技项目评审意见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以上表格见校园网——科技处——下载中心——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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