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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报2021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一般项目。

2.项目执行期2年半,即:2021年12月—2024年5月。

3. 此项目结题需要项目负责人至少在CN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且论文要求署项目资助号),或至少获得1项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请申报人注意。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每个申请人本次申报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或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各学院请按限额数量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限额见附件2

5.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三、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1)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申请书中“七、经费预算”栏中总投资为0.5万元, “1、项目直接费”中填0.5万元,“2、项目间接费”中只能填0(申请书中已经填好,不用修改)。

3.申请书中“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请各单位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十一、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及经费承诺”一栏已经填好,不用修改,此栏的签字、盖章处空着。

4. 申请者为初级职称的,需要填写“十、推荐人意见”一栏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

五、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附件2限额分配数,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产生候选申报项目,并且对项目进行排序,在各单位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好相关申报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处;

电子版:一个项目一个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1.5M,按“项目名称_申请人姓名_学院”格式统一命名(电子申请书须将院系意见填入“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中,不需要扫描,也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初级职称申请人应同时填写申请书中“十、推荐人意见”)由学院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

2.《2021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已排序)》(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经学院分管科研的领导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Excel版和已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3.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说明(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已盖章的扫描版)。

六、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11月8日(周一)下午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校科技处联系人

樊老师 电话:22865085

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6房间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含申报推荐汇总表和申请书)

附件2:各单位限额分配数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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